我喜欢和索尔一起出门。他非常随和,而且比人们想的有趣多了。你知道,“身着闪亮盔甲的强大北方神明“之类的。唯一的问题是他太惹眼了。非常极其地惹眼。好吧,没有史塔克和他那辆金色轮毂的亮橙色跑车那么厉害,但依然引人注目。即使你是全世界最优秀的间谍之一,即使这个手拿锤子的金发大块头穿着便服,当你和他一起出门时,想要不被注意到还是很难。人们会拍照,他们想要签名,合影,他们想试着拿起锤子,甚至向他求婚,这我可一点都不想提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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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译:蓝色塑料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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